湘云雀

ao3 Lucy_XiangYunQue

【英仏】一万次相爱

是霍华德视角/普设甜文/新大陆家族但无马修戏份/4k+


bref.

分手9999次,相爱一万次。



Present

每当有人问起他们结婚的故事时,亚瑟·柯克兰会说,啊那是个大巧合。我当时正失恋,喝酒喝地天昏地暗,狐朋狗友一怂恿,就决定在地铁里和第一个遇到的人求婚。也没拿戒指,就直接往那个我看着顺眼的金发眼前一跪,也没想着人家会答应我。接着,波诺弗瓦也会凑上来附和,说是的,我当时也没想着要答应他,但是我输了真心话大冒险,无论对别人的什么请求都要回答oui,所以,该死地,命运般不幸地,我和他结婚了。


如果你转头去问一边看着热闹的琼斯,他会对你露出一个又大又灿烂的微笑,说诶老兄,你真信?


但我真信了,还颇为认真地询问是哪个地铁站,你们金婚的时候是不是还要去圣地巡礼。波诺弗瓦微笑的表情缓缓破碎,化成一声大笑,他擦着眼泪说你还是第一次信这个故事的,真实的故事可比这复杂多了。我点头,摆出一副倾耳聆听的模样,一边也没忍住笑的柯克兰只说下次吧下次吧,就把波诺弗瓦赶进厨房,自己坐在沙发上接着绣他那个看不出来是兔子还是鸽子的图案。


我也只好按捺住好奇,在边上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接着敲我的论文。琼斯倒是不死心,凑过来神秘兮兮问我,你不好奇真相吗?不想和hero一起找到这多少租客都没挖出来的谜底?我不看他,只盯着电脑屏幕,和他说算了吧,柯克兰先生是你爸,但是我的教授,你不怕你给他惹不高兴了,直接给我甩个不及格?他更来劲了,喊着说是啊,这更有意思了。没有风险的冒险怎么能叫冒险呢?


我被他叨叨得头疼,带上了耳机。



 

Past

半年前的夏末,温度还没收敛,枫叶却红了大半。我拖着满装着书籍的行李箱跑到校门口,一放下东西就往教室跑。这座阴雨连绵的小岛闷得让人窒息。可一旦柯克兰教授的声音在我们耳中变成他闪着金光的思想,我便只能感受到精神的洪流奔涌,再无半点烦躁。是的,我那时踌躇满志地看着那个金发的身影,这就是我远渡重洋,要追随的人。


丁零。


下课铃响了,像高昂乐章戛然而止。我只觉得意犹未尽,追着跑上去提问。那人被学生围得水泄不通,也不恼,逐个礼貌回答。轮到我时,我紧张到忘记尊称,叫了他的名字。他只愣了一下,我的心脏也跟着愣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笑了出来,说上一个直接叫他名字的学生还是弗朗西斯。我问,弗朗西斯是谁?他边看着我的论文边说,我学生。我说啊?他说哦,后来成了我丈夫。




Present

我说不过我没成为他丈夫,毕竟我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想法。琼斯笑得起劲,说老兄,你确实不像能当老亚瑟丈夫的人,倒像他儿子,比我像多了。我把他搭在我肩上的手拿开说,一,你确实不是他亲儿子,不像也情有可原。二,我看看波诺弗瓦性格就知道,你估计从他那继承更多。三,我是柯克兰的弟子,我的任务就是学习他的思想。琼斯笑得更疯了。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只回他,是吗,我可不觉得和你聊天有趣。他又要开口,我只好拉回正题,总之,我冷冰冰地说,他们肯定不是在不认识的情况下结婚的,甚至可能是师生恋。



只听琼斯欢呼一声,就踩着楼梯消失在转角。



Past

在几个月后,我被房东扫地出门,在柯克兰先生善意的邀请下,住进他一直留给有需要学子的阁楼。我终于见到了弗朗西斯·波诺弗瓦,这个柯克兰总在闲聊中谈起,麻烦、没礼貌、除了长得好看会做饭一无是处的丈夫。我总是疑惑既然他的厌恶之情那么明显,他们为什么还在一起。但当波诺弗瓦端着冒热气的小饼干,微笑着欢迎我时,我的眼睛和味蕾同时告诉我,就算他只有这两个优点,似乎也足够迷人了。


在往后的相处中,我更是发现波诺弗瓦——在不对着柯克兰的时候——就像是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他温柔——会在我被严厉批评后讲柯克兰的笑话。他体贴——会在我挑灯夜读时送上一杯热可可。每当他开口聊起什么话题,一定带着深刻的理解和他独到的见解,却又尊重他人的意见,总是会认真聆听后给出礼貌的反馈。


他完美地不似人,反而像春日的一缕微风,润物无声地为周围所有人带去愉快。


除了柯克兰。


他和一旦柯克兰吵起来,就会变为令人生畏的台风。以尖酸刻薄的言语伤人,以轻蔑讽刺的冷笑护己。我第一次听到他们吵架,差点以为自己走错房子,空中的手敲门也不是,放下也不是,在寒风中发愣。



Present

老兄,你看我找到了什么!琼斯大呼小叫道。我打开门,打量着他满身的灰尘,说怎么了,你这是去考古了?他欢快地说,是啊!我跑到后院那个十年都没人进去的小仓库,去看看能不能挖到点什么老亚瑟和弗朗西斯曾经恋爱的证据,结果还真被我找到了。


我虽不是多管闲事之人,却还是被勾起了好奇心,准备凑过去看看。突然,我疑惑起来,抬头端详琼斯问,喂,他们从来没告诉过你真正的故事吗?


没,琼斯摆摆手道,我跟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结婚很久了。就算我有时候缠着他们当睡前故事讲,也听到了不知道多少个版本。最多的就是那个地铁的版本,但我到12岁就不信了,他们又给我讲严肃教授和俏学生的故事,我当时也不信,弗朗甚至比老亚瑟年龄大两岁!再问,弗朗说他们是青梅竹马,老亚瑟说弗朗对他一见钟情。我听过欢喜冤家校园恋爱,还听过花店邂逅一吻定情,几乎涵盖所有俗套爱情故事桥段。


我被说得兴致盎然,手搭上琼斯的肩膀,真诚道,我一定帮你解决这个未解之谜。



Past

你总是这样!我再也受不了了!


我听到平时总是轻声细语的波诺弗瓦高声吼着,伴随着重物坠落碎裂的声音。几秒后,我确认了那是放在餐桌上印着鸢尾的花瓶,因为我平时温文尔雅的教授骂道,去你妈的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你他妈还记得这个花瓶是我什么时候送给你的吗?


我记得,波诺弗瓦哼了一声说,您这位高贵的小少爷拉下脸来和我表白的时候。我当时就普通地走在巴黎普通的街道上,劳烦您不远万里穿过海峡,浑身带着雨气给我拉进花店,买了一束漂亮的玫瑰眼巴巴地在那等着我拉你的手,你说你明白了,我走了前9999步,最后一步就该由你来。我说我不喜欢玫瑰,你又脸红得跟玫瑰似的把那束花插进这个花瓶里,说这样,这样就既有代表爱意的玫瑰也有你喜欢的花了。哦该死的,那个傻子一样年轻的弗朗西斯居然真的觉得你有点可爱,他该死地吻了你,在各色花卉香味交织的空间中,甜地像为初恋留下的眼泪。


沉默。


门后沉默了许久,久到我准备推门而入的时候,我听到柯克兰淡淡地说,喂弗朗,你的手心好像被碎片割到了,在流血。波诺弗瓦似乎是愣了一会,才说哦,对好像是。柯克兰问疼吗?波诺弗瓦说不是很疼,刚才都没感觉到。柯克兰又说还是要处理一下,不然感染了我还要陪你去医院,多麻烦。接着我听到一阵脚步声,尴尬地想着他们要是看到我在门口该怎么解释。突然我感觉有谁重重地拍了我一下,回头看见琼斯站在我身后,挂着又大又傻的笑,说弟子兄你这么站在这里啊?我说我有名字,别这样叫我。他说有什么关系嘛,我这么多年来都是这样叫老亚瑟的学生,说着就掏出了钥匙推门。我还没来得及阻止,就看到屋内,柯克兰一手拿绷带摁着波诺弗瓦流血的手,一手摸着波诺弗瓦的脑袋,在满地的碎片中,他把波诺弗瓦按在沙发上接吻。



Present

哦你说那次!琼斯打断了我的叙述,说他也记得,因为我那次边慌张地眼神飘忽边在那里唠叨什么——波诺弗瓦先生您这伤口得好好处理——差点没给他笑死。我被他笑得头疼跟他说不不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说的那什么花店一吻定情估计是真的。琼斯猛地点头说,是哦,可我这找到的是弗朗的入学申请书,难道那个师生恋也是真的?说着他就把手上还沾着灰尘的信封打开,我凑过去看到了一页漂亮的花体字,开头写的是to Arthur,没姓也没尊称。


To Arthur


我不敬爱但亲爱的亚瑟,我从斯科特那里听说你找到了新工作,想着当年那个跟在哥哥我身后蹒跚学步的小团子如今居然能给别的小屁孩讲课了,哥哥我很是欣慰。不过你上次走的时候太急,那个行李箱里似乎只装了你最喜欢的条纹西装和绿色领带,连莎士比亚都只带走了四大悲剧,仲夏夜之梦还躺在我的书房哭泣着。哥哥我是在于心不忍。所以虽然我绝对不赞同你“法国文学连莎士比亚的车尾气都看不到”这样完全罔顾事实、毫无美感的比喻,我依然决定把你的书搬来英格兰。而既然你像拒绝了深夜在你门口只穿了一件风衣的我一样拒绝了你的书们,我只好跑来上您的英国文学课了。毕竟书要在理解它的人手中才焕发生命不是吗?我不能让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学英年早逝啊!所以请拜托让我入学吧我亲爱的小教授,就当这是我的入学申请书。


琼斯又在信封里摸了摸,就发现里面还有一张小字条,写着,该死的弗朗西斯,你什么时候是我哥哥了?还有你跟斯科特到底什么时候有的联系给我说清楚!然后用更小的字写着,既然你要上的是公开课,你直接来就是了。



Past

那晚的餐桌上,柯克兰和波诺弗瓦既没有提他们的争吵,也没有提那个吻。我盯着盘里的勃艮第红酒炖牛肉沉默,琼斯倒是聊地起劲,说起那个漂亮啦啦队长在他今天扣篮的时候喊地老大声,上次小组合作的时候还主动跟他合作。波诺弗瓦饶有兴趣地盯着琼斯,说不错嘛,她大概对你有意思,聊过没有?琼斯说还没有,她是美国留学来的,要真谈了可能过两年就得分。波诺弗瓦说,有什么关系,大不了你跟她搬过去嘛,反正你亲生父母就是美国人。你要真喜欢,可不能因为这种原因错过。


这时,一直不说话的柯克兰开了口,说弗朗西斯你别跟他乱扯。接着正色看着琼斯说,我和他当时高中的时候就是这样,他仗着学生会职务正天缠着我到处乱跑。明明高我一个年级非要跑到他听过的课上,恬不知耻地跟老师说什么哎呀老师您讲得太好了听多少遍都不腻,然后趴在我边上睡觉。甚至从成绩到体育处处要跟我争一头,活像个青春期小男生在那试图吸引人注意。要不是我小时候就认识他,我非得以为他想接近我然后继承柯克兰家的遗产。结果最后呢?他毕业典礼什么都没说,就是使劲盯着我。还是回了法国。所以说不要——


可你不是末子吗嫁给你能继承几个子啊?琼斯插嘴道,弄得柯克兰的脸阴沉地像伦敦的云,说着立贤不立长听过没?要不是为了跟这个家伙在一起,你现在就住在不知道多大的庄园里了。


是是是,我家小少爷最了不起了。波诺弗瓦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柯克兰那边,像哄小孩子一样摸着我四十几岁的教授的脑袋。柯克兰脸红透了,作势要打开波诺弗瓦的手,却似乎在最后一刻改了主意。他坏笑着握住那只手,转身面向波诺弗瓦,行了个标准的吻手礼,说如果我是你家小少爷,那您是我不守规矩的执事?还是我…还没说完,就轮到波诺弗瓦脸红了。他慌慌张张地抽出手,边走回座位边小声念叨着小亚瑟真是越来越不好逗了,都会调戏哥哥我了,当年被贴面礼吓傻的那个小孩子呢!虽然还是很可爱...


一旁的柯克兰明显是听到了,开心得像个吃了糖的孩子。



Present

所以你明白了吗?我把信息融会贯通,分析了一通之后满眼期待地看着琼斯,希望他已经和我一样得到了最终的结论。琼斯却只是满眼疑惑地看着我,仿佛我刚才说的是外星文。哦不,琼斯说他听得懂外星文,说我应该用中文。好吧,中文。总之琼斯疑惑地看着我,我叹气道,你难道还不明白吗?你听到的那些故事都是真的,只不过一个是另一个的后续。他们应该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也是校园恋爱欢喜冤家,花店定情是真的,师生情缘也是真的,最后的地铁求婚,大概是这个漫长爱情故事戏剧性的结尾。就算醉酒到神智不清会去地铁里求婚,柯克兰也跪在了那个他全世界看着最不顺眼,但也最顺眼的人面前。而波诺弗瓦,就像前9999次一样,会觉得柯克兰可爱,并对他说oui。


是的,他们相爱了一万次。







后记

感谢你看到这里!这次甚至都没有大纲,其实就是在尝试一些新文风的一个短打,结果写着写着就一发不可收拾,最后写出来一个笨蛋阿米和霍华德寻找英仏爱情故事发现这对臭情侣分分和和个没完。其实还埋了一下英家庭的矛盾之类的伏笔,后面可能还会写别的视角。但别信我,我无终夏日的亚瑟视角说要写一辈子了。


用姓来称呼是一些莫名的小尝试,就是觉得很有意思所以试了。意外有不一样的感觉,可以看作因为是霍华德视角所以带有一些尊敬的意味!


总之,非常感谢!


 
标签: dover 英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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